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城乡规划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拟依法收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鄢陵县供电公司名下一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鄢陵县供电公司,土地坐落位于鄢陵县棉纺织厂北(六湾变电站),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8)鄢陵县不动产权第0000122号,土地面积4296.43平方米,土地用途办公,使用权类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现状:宗地内建有附属房屋,宗地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司法限制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收回依据及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因鄢陵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对该宗地规划作出调整,为保障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实施,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公共利益需要,拟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三、补偿及后续处置
根据县长议事会议纪要精神,本次拟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不予货币补偿;地上附属物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鄢陵县供电公司自愿放弃补偿。宗地收回、注销原不动产登记后,结合电力公用事业用地属性及规划要求,按法定程序重新划拨给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鄢陵县供电公司,用于电力公用设施建设。
四、权利告知
本公告发布后,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次土地收回事项提出意见。如对拟收回事项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鄢陵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五、其他事项
本次土地收回工作,待县政府正式批复后,依法送达收回决定,办理宗地移交、不动产权证书缴回及不动产注销登记等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姜光耀
联系电话:0374-7169728
联系地址: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