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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大力实施“阳光采购”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收藏此页】     【打印】     【关闭】   来源:政府办 审核人:康杰 签发人:马广钧 日期:2010-02-02  点击量:112

一是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廉洁型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努力坚持“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二是积极推行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信息、采购结果、采购纪律、服务承诺“六公开”和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四分离”工作制度。三是把预防采购腐败和职务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在大宗采购中主动邀请纪检介入,对整个采购过程进行监督。2009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支出17204万元,节约资金2131万元,节约率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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