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公开制度。统一制作低保政策公示栏,张挂在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各行政村低保经办点,让群众了解城乡低保的政策规定和享受低保对象的情况。二是群众评审团制度。由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组成评审团,对享受低保的对象进行严格评审。新增低保对象初审表上必须有低保群众评审团全体成员签字,否则不予审批。三是低保监督员制度。在县、乡、村三级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知名人士、群众代表等组成低保监督队伍,对低保“三榜公布”情况进行监督,使动态管理真正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