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推进村级平安工程建设。以“一长四员”为中心,做到力量、职责、措施“三下移”,使苗头早发现,措施早跟上,问题早解决。 二是构建“大民调”格局。挑选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专职从事纠纷调处工作,促进问题解决。 三是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和县委书记大接访制度,切实化解信访困难,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五是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帮扶力度。
一是大力推进村级平安工程建设。以“一长四员”为中心,做到力量、职责、措施“三下移”,使苗头早发现,措施早跟上,问题早解决。
二是构建“大民调”格局。挑选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专职从事纠纷调处工作,促进问题解决。
三是坚持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和县委书记大接访制度,切实化解信访困难,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五是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