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在普查中具有承上启下、统筹指导的重要作用,乡级普查领导机构更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关键。3月17日至18日,鄢陵县政府督查局联合县人普办、统计局对全县12个镇区,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机构、场所、人员和经费等“四落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采取“听、谈、看、查”等方式进行,听取镇区分管领导、普查办主任对“四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就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实地察看普查办公室办公条件、办公设备是否齐全;普查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有无上墙;普查工作人员是否到位。查阅镇区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的红头文件等。
通过督查了解,截至目前,鄢陵县镇区普查机构已全部成立,办公场所均已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基本到位,普查经费也较好落实。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有关镇区存在的不足,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意见,规定了整改时限,要求根据问题迅速整改,认真履职、强化职责,全面深入细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普查登记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