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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1 10:4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概况】2017年以来,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全县工作大局要求,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落实,紧紧围绕各项环保目标,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环境保护大局和谐稳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县PM10平均浓度为106.5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53.5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累计达到285天(除47天臭氧影响),提前完成市定210天目标任务。我县3个市控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为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和全面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在2017年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中,鄢陵生态环境指标夺得全市第一名。

【机构设置】鄢陵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5年,最初为副科级单位,2002年升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人事股、综合计划股、环评股、大气办、污防股、总量股、辐射股、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股、固废服务中心、监控中心、等13个股室,下属两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鄢陵县环境监察大队、鄢陵县环境监测站,共有干部职工163人,班子成员12名。设中共鄢陵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党组下设1个党总支,3个支部,共有党员99名。

【生态县创建工作】我县于2015年11月成功创建为许昌市首个省级生态县。为使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在此基础上,又谋划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将乡村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责任书,充分调动乡镇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同时,委托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制《鄢陵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现已完成规划文本修编,8月份已上报省环保厅,待专家评审后即可实施。截至目前,在全县12个乡镇中,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乡镇”、37个“省级生态村”和165个市级生态村。今年12月底前争取陈化店镇河西杜村、柏梁镇党东村、安陵镇南街村、陶城镇扶齐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三治本、三治标”目标任务要求,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产业集聚区3公里集中供热管网已全部完成铺设,完成率100%。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民生工程5804户,完成市定目标任务5750户的100.9%;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80950平方米,已完成市定8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1349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已完成市定1100户的目标任务;已建成2个洁净型蜂窝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22个洁净型蜂窝煤经营配送网点;关闭取缔“小散乱污”企业61家,移送县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1起,有效的遏制了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全县38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拆改,并对建成区范围内361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完成了6家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对全县2家水泥粉磨站实施错时生产并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将全县42个建筑工地统一纳入扬尘污染监管范围,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在城区外环道路的主要路口设置了3个检查劝返点、3个管控点。采取车辆“日常分流50%,不利气象条件下分流70%”的要求,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基层“一长三员”网格化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网格员的监管职责、监管任务和监管流程,强化了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了网格化评价考核机制,真正发挥监管网格化作用。

【水污染防治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大力开展汶河、许扶运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清淤、护坡、绿化、堤顶道路等工程的实施和城区河道排污口实施截污,出境断面水质COD、氨氮稳定达标,生态环境全面优化,达到Ⅴ类水质标准。二是加快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目前,全县2个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中,鄢陵县中水回用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浇筑的建设工作,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将成为我县节水示范工程。引黄调蓄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正在进行环评编制。三是持续加大畜禽养殖场整治关闭搬迁力度。全县建成区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总数41个,目前已完成搬迁关闭41家。全县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07家,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综合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63%。四是不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监测监管力度。对两个污水处理厂和振德医用辅料等对重点涉水企业派出专人,实行24小时监管,坚决杜绝超排、偷排现象,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五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今年初,成功争取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中央专项资金840万元,用于马坊乡、陶城镇2个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可提升3万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县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实施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8个村庄整治任务,其余12个村庄正在进行施工。截至目前,全县3个市控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达标率100%以上;地下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方案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完成《鄢陵县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和《鄢陵县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方案》的编制下发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加快启动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有患即改、重患必查”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管,严控工业、农业违法排污带来的土壤污染。

【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大普查、大督查、大整改工作】今年7月21日至8月30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2万余人,在全省开展为期40天的环保大宣传、大普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漯河市50人驻鄢检查;核查组共发放宣传册241890册,环保大宣传大普查实际入户129089户,实际入户率86.24%,计算承诺书后入户率100%;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1家,双替代5748户,完成电网改造25个村,发现散煤燃烧设施3家,散煤燃烧3418户,民用散煤销售点6个,核查洁净型中心1家,洁净型煤配送网点11个,施工工地46个,排查加油站35个,发现黑加油站2个,排查污染源48个,核实基层网格一长三员1620人,工地网格三员120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3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07家,河流断面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20个,辐射设施19个。这次环保大宣传大普查,鄢陵县委、县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配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做好各项配合和核查组交办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层层发动,对核查组交办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整改。从县攻坚办和各乡镇抽调45人,租用车辆15辆,协助核查组下乡村、入社区、进企业。购置办公设备和耗材,购买核查组人员必要的防洒、防暑等生活用品,抽调2名医生进驻宾馆,保障核查组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了环保大宣传大普查顺利开展。在整个大宣传大普查过程中,县环保局刘学锋局长全程跟踪服务,做好沟通联络,解决每个细节问题,为大宣传大普查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极大方便,确保了环保大宣传大普查顺利开展。我县选派60名环保干部职工,奔赴开封市通许县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大宣传活动,全面完成检查任务,彰显了鄢陵环保干部职工的优良作风和过硬素质,赢得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大力赞扬和高度评价。

【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今年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工作中,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坚决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在新建项目备案、核准和审批过程中,规范按照环境总量状况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选址、污染严重且难以治理的项目,坚决杜绝落户鄢陵,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2017年共审批建设项目45家,“三同时”建设项目验收16个,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建成投产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二是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截止12月10日,共接受环保投诉举报件96起,结案办理96起,所有投诉件及时回复,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结案率100%;三是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了辐射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电磁辐射源的排查和辐射单位的办证换证工作,直接目前,全县辐射事故实现零发生率、辐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县环保局继续力度不变,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上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针政策自觉性和坚定性,创新扶贫理念,创新脱贫思路,创新脱贫举措,制定完善了《鄢陵县环境保护局分包彭店镇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彭店镇孟庙村、探庄村、前栗园村、田岗村、谢坊村5个村贫困户实施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已为前栗园村王爱真、朱书昌、郑然,谢坊村蒋凤举,孟庙村杜书礼、探庄村韩金贵、许洋洋,田岗村田瑞芳、田于赖5个村9个贫困户每家送去种羊2只,通过发展养殖业帮助其逐步脱贫;平时根据不同情况送去米、面、油、衣物等慰问品,下一步还要根据分包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对症下药,精心谋划,全力做好扶贫攻坚任务。

【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我县加快发展、城市转型的迫切要求,更是落实环保为经济建设服务,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双赢”目标的重要途径。因此,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局领导经常听取招商引资工作的汇报,亲自协调有关问题;招商引资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目前,我局已成功招商许昌市嘉尚换热技术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约为3.2亿人民币。主营业务有锅炉辅机、汽轮机辅机、电机辅机、供暖设备、电站环保设备、压力容器及空气预热器换热元件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及服务;电站其他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电站旧设备的改造、维修及各种清洗,机械设备及锅炉配件、汽轮机配件、发电机配件及其他电站所需配件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位于许昌市鄢陵县产业集聚区金汇大道9号,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30000多平方米,其中厂房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办公、生活面积2000余平方米。

【环保能力建设工作】一是监察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机构健全、行为规范、反应快捷、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全面履行环境监察工作职责。二是监测能力建设。投资30多万元,购买各种监测仪器10台,添置了仪器的配套设施,目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有47项,基本涵盖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中规定的监测项目。三是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建成了县级自动环境监控中心和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了监察、监测领域涵盖环境空气、建筑噪声、饮用水源等多个方面的硬件设施和制度体系,打造了强有力的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并有效预警环境污染变化趋势的监察、监测联动体系,准确监控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这些硬件设施和制度体系的加强,有效提升了全县环保监管执法能力。四是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制作宣传版面62块、宣传横幅1200余幅,印发环保宣传手册2万份,开展环保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并在县电视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来,县环保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了廉洁高效的环保形象。在工作中,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是推进目标管理,完善工作体系。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岗位职责,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到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与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下达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推动目标任务完成。环保局党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股室、站、队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对责任股室及负责人在责任制落实、目标运行、制度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纠正。切实抓好责任制目标运行中的检查考核,严格按照责任制内容,逐项加以落实,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严肃纪律问责。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顿和《鄢陵县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鄢文[2017]93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整改方案,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方案要求,扎实开干部作风大整顿专题活动。截止目前,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共组织全体党员党纪条规测试5次,通报违规违纪事项1起,约谈11人、处理1人,使全局上下形成了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风气。

【荣获奖项】

2017年8月28日、被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表彰为全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暨大气污染源普查整治诸项专项行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