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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0 10:50】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机构设置】水务局内设党政办公室(人事劳动股)、规划计划股、资金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行政审批股(鄢陵县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管理股(质量监督站)、农村水利股、供排水管理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隶属的事业单位有引黄管理中心、水政监察大队。水务局下辖两个二级企业单位,即水利仓库、县渔种场。共有干部职工258人。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和跨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水系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市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水系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河湖水系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组织指导并负责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八)负责引黄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引黄工程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我县引黄工程运行管理的行政监督。拟定引黄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县本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政策和法规、规章;编制落实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跨镇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河道堤防、大闸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对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监督;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时间执行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王峰

【联系方式】

0374—2708199

【办公地址】

鄢陵县站前街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