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鄢陵县科学技术局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县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现代农业与社会事业股(生物医药与资源环境股、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股)、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股(科技项目统筹股、工业科技股)、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股(科技金融与科技人才股、科技成果转化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开展科技体制改革以及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和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九)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和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时间执行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
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杰
【联系方式】
0374-7160088
【办公地址】
鄢陵县人民路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