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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0 10:46】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办法;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教学教材、补充教材(读本)选订和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拟订和下达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负责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落实留学政策规定;负责汉语国际推广有关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县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有关规定,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服务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负责县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中共鄢陵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时间执行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陈长山

【联系电话】0374—7107001

【办公地址】鄢陵县人民路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