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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10:47】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概况】

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挂鄢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是综合研究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前身是县计划委员会,1998年更名为县发展计划委员会,2004年改组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形成党建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各领域,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主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陈卫民  党组副书记:晁海利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刘香伟(女)

党组成员、副主任:韩中立、孙伟红(女)、胡跃华、郑永超、程红霞、梁凌璞

党组成员:殷彦锋、陈春辉、梁玉龙

工会主席:周瑞芬(女)

副科级组织员:樊会敏(女)

【机构设置】

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利用外资和经济贸易股、地区和农村经济股、城市和基础设施发展股、工业发展股、服务业发展股、能源规划建设股、社会发展和就业分配股、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财政金融股、粮食和物资管理股、鄢陵县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创新和高技术发展股。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鄢陵县项目咨询中心、鄢陵县国民经济信息中心、鄢陵县价格认证中心。共有在职干部职工82人。

【主要工作】

(一)强化经济运行调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盯各项经济指标,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2021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394.7亿元,同比增长5.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1%,增速居全市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7.6%,增速居全市第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9%,增速居全市第1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25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居全市第2位;税收收入累计完成7.62亿元,同比增长17.5%,增速居全市第1位。全县经济保持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在前三季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排序中位居第2位。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以“项目攻坚年”契机,多措并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全县77个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182.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8.6%,22个省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4.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20.7%,14个“百日攻坚”项目取得重大进展;认真筹备“三个一批”项目观摩活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开工建设,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在前三季度全市项目建设考评中位居第3位。资金争取成果丰硕。2021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6.44亿元,其中10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0.03亿元,6个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0.7亿元,灾后重建项目资金5.71亿元(中央资金2.64亿元;省级资金1077.2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社会捐赠0.72亿元,农发行政策性贷款2.24亿元)。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入市交易1宗15.6825亩、160万元。制定《鄢陵县公共资源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放经营权抵押贷款15笔、1150万元。申报农业科技项目3个、省级“星创天地”企业4家,孵化创业人员900余人,创造产值2300余万元。编制城乡融合发展示范片区方案及规划,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绿色生态一体化和产业协调发展一体化。成立教育集团4个,建成数字化校园28所,新建(改扩建)学校10所、农村教师周转宿舍230套;建成“医共体”3家、省市级健康镇各1家、省级健康村7个,花都医院成功创建省级互联网医院;基本建成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被命名为全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技能培训6042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四)纵深推进改革开放。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制定《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协调各部门扎实推进承担改革事项10大类53项改革任务,其中承接省定改革27项、市定改革16项、县自主改革10项,各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线发布,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覆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优化环境亲商助企”专项行动,组织各类培训和会议9次,参加1000余人次,整改问题100余项,圆满完成省评价工作。

(五)有力有序防疫防汛。保障应急物资需求。加强应急物资采购、调度,全年共发放口罩375.4万只,N95口罩4.27万只,防护服3.54万套,核算采集管70.59万套,消杀用品1.4万斤,帐篷106顶,棉衣棉被2464套等,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物资需求。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围绕水利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高标准农田整治、花木园区治理等方面,超前谋划包装项目,目前共谋划项目111个,总投资384.16亿元,省发改委审核通过项目60个,总投资213.66亿元;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内项目61个,总投资19.72亿元。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38个、竣工3个,完成总投资3.88亿元;已支付中央资金2870万元、省级资金787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我县在申报灾后重建项目数量、争取资金等方面,均居全市第一。

(六)持续改善民生民本。着力稳定市场和物价。加大粮、油、肉、蛋、奶等副食品和成品油、农业、工业生产材料等52种重要商品进行价格监测;根据价格调整联动机制,按照既定程序,合理调整天然气、自来水价格;扎实推进整治乱收费工作开展,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事项。2021年核查违规金额共计66.844万元,已责令相关企业全部退还。加快清洁能源利用。扎实推进我县清洁取暖提质工程,完成“农村空气源热风机等清洁取暖提质工程”年度6000户目标任务。加大油气管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途径我县彭店镇9.5km西气东输管道总体运行平稳、安全可控。扎实做好价格认证认定。办结价格认定案件59起,认定金额达465余万元,未发生一例价格认定差错事件,为司法机关公正判决提供了保障。

【荣获奖项】许昌市疫情防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