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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6 11:00】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鄢陵县市场监管局设2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规划股、新闻宣传股)、法规股、执法稽查和案件管理股、政务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管大数据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纤维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技术管理股、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非公经济促进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股)药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标准创新管理股、电梯安全监察股、科技和财务股(审计股)、人事股(合作交流股)。

直属机构:价格监督检查大队、12315指挥中心、特种行业监管所(原专业工商所)

派出机构:安陵市场监管一所(原安陵工商所)、安陵市场监管二所(原鼓楼工商所)、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所、马栏市场监管所、张桥市场监管所、南坞市场监管所、陶城市场监管所、大马市场监管所、只乐市场监管所、望田市场监管所、柏梁市场监管所、陈化店市场监管所、马坊市场监管所、彭店市场监管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鄢陵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特殊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报批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十九)负责全县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协助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二十一)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三)负责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工作: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一是市场主体登记高效便捷。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效率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县新设立登记1331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369家,小作坊7家,小经营店618家。截至目前,全县拥有各类市场主体36876户。二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升。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吸纳就业创业行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质押融资银企对接行动及惠企助企行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截至目前,共授权专利86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共申请商标297件,完成注册商标216件,有效注册数为3839件。三是助企发展成效明显。指导鄢陵县个私协会加强党建工作,鄢陵县个私协会荣获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突出的单位。鄢陵县张丘百货获得“河南省非公党建联系点”。家家量贩有限公司人民路店授予“党组织推荐放心店”。开展示范街、示范店创建,鄢陵县西大街等2条示范街和鄢陵县汇人商贸有限公司等10家示范店被公示为2020年度全市文明诚信经营示范街和示范店。四是消费维权切实加强。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咨询共计1470件,其中申诉415件,举报344件,咨询711件。12345政府信箱和来信来函67起,全国12315平台接到申诉举报759件,已办结725件,正在办理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6万元。

(二)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守牢四大安全底线。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牢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一是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充分发挥县食安办职能,起草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材料,筹备2021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推动县政府调整了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食安委主任,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任委员,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两会”期间、全市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全省作家看鄢陵活动以及高招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累计保障41餐次、5000余人次。先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安全、食品经营环节、“三较差”企业专项提升及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356户,指导企业整改提升35户,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36处。深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进行业务服务指导,共指导62家次。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1950批次。积极协调市融媒体中心,开展《周二查餐厅》直播活动,对社会餐饮后厨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并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跟踪报道、监督,实现检查全公开全透明,目前已开展2期,直播现场观众点击率和收视率累计达10.8万余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县城区设立宣传主场活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各部门开展了主题日活动;各镇设立分会场同步举行宣传活动,并深入农村、进社区开展宣传,全县共开展咨询活动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200余块,宣传标语和横幅500余条。二是守牢“两品一械”安全底线。开展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紫河车专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质量监管等工作,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61家次,医疗机构累计检查218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012人次,执法车辆226车次,警告21家次,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发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6家次,罚款21000元。收集、上报、评价药品不良反应28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34份。基本药物经营、使用环节抽检,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已完成,日常监督抽检正在进行中。三是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针对“清明”、“五一”、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人员聚集的特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专项整治,发现消除了安全隐患。商丘柘城6.25火灾发生后,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项工作会,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2个工作专班,11个配合专班,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对全县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2处。四是守牢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底线。加强洁净型煤、成品油、农资以及电线电缆检查,确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配合鄢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消防产品经营者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产品标识标注情况,深入追查产供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链条,加大制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抽检化肥17个批次;抽检液化气4个批次;洁净型煤企业2家,共抽检4个批次。

(三)持续推进质量提升,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标准化提升。国家级“花都·鄢陵”全域生态康养综合标准化试点,实行“国省连创”工作机制,国家和省级层面均已申报成功。河南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陈化店矿泉水》已完成修订工。与县林业局联合制订3项鄢陵县地方标准规范。(《鄢陵县主要绿化苗木产品质量分级标准(花灌木类)(乔木类)(球形植物类)》)鄢陵中原花木交易博览园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通过省专家组验收。许昌花都温泉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已申请验收。二是开展计量检查。开展粮食收购、眼镜店、医疗机构、加油站、商超等领域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定计量器具1650台(件),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三是开展认证检测检查。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帮扶河南众口福食品有限公司1家企业申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配合省、市级开展2021年度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省、市共抽查企业3家。对全县100多家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一是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开展打击“仿冒混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等专项行动,对家用电器、百货用品、化妆品、酒类商品、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仿冒、虚假标识标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淘汰网上彩票销售经营者140家,多次到饿了么(260余家平台内经营者)、美团(400余家平台内经营者)等电商平台进行实地检查。开展“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网上巡查172家次,实地检查35家次。认真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共检查广播电视台1家、商业银行10家、广告公司42家、企业网站36家,立案查处5起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利用“双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宣传日,加大对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共播放打传宣传口号3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二是稽查办案力度加大。今年以来,立案108起,其中产品质量类案件12起、无证无照经营类案件5起、食品类案件41起、特种设备安全类案件7起、知识产权(商标)类案件3起、合同违法类案件1起、计量类案件1起、医疗器械案件7起、药品案件4起、化妆品案件4起、价格广告等其它类违法案件23起。三是燃煤散烧长效管控。坚持燃煤散烧治理常态化管控机制,加大对2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煤质监管,每半月对全县12个镇督导一次,确保燃煤治理工作成效。四是法制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召开重大复杂集体讨论会6次,组织召开听证会3次,研究通过案件9件,向司法局报送备案21件,复议答辩6件,出庭应诉5件,没有败诉案件。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对外交流,先后与周口市市场监管局和新乡市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成帮扶对子。目前,被许昌法治政府办公室推荐为河南省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五)持续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市场监管领域战疫防线

一是抓牢防控意识。7月30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紧急召开班子会,传达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电动电话精神及县领导工作要求,对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要求全局上下切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系统,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内部防控工作,全系统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保干部职工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二是抓细药品监管。开展行政约谈,要求疾控中心、接种单位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新冠疫苗专项检查,对全县29个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点进行了两次全覆盖检查,对疾控中心疫苗储存仓库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15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37人次,发现个别接种点新冠疫苗疫苗陈列检查记录不及时、验收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现已整改到位。动员全县136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等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进行宣传动员,号召广大公众自觉接种疫苗。落实发热药物管控措施,与药品零售企业签订承诺书136份,136家药店全部落实退热、感冒类、抗病毒类、止咳类药物停售措施。各药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醒:“本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发热人员请到发热门诊就诊”。三是抓严食品安全。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推行信息化监管手段。目前,已统计冷链食品经营户113 家,冷库61家,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15家,其他均为冷冻冷藏经营商户和非冷链食品经营户,完成“豫冷链”注册并激活113家。按照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凡进入许昌市域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及制品、水产品及制品、豫包装食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长葛市魏武大道众品冷链物流园设立的许昌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存储、集中赋码。我们第一时间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手续不齐全者一律不得进入鄢陵市场销售。目前,共排查食品经营户4935余家次,根据检查情况,我县进口冷链食品均从郑州万邦购进,均持有“豫冷链”追溯码。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齐全,没有发现违规行为。按照县指挥部关于餐饮单位“暂停堂食”要求,各市场监管所通过直接上门、电话通知、发动各村(社区)协管员上门通知等方式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主动收齐桌椅、贴出“不提供堂食”告示。局督导组每天晚上带领相关人员,不打招呼,在县城主要街道暗访,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对多次执行不力的餐饮单位,立即暂停营业。四是抓实价格监管。下发《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行为的提醒价格告诫书》,加强疫情期间食品价格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严厉查处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恶意炒作、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目前已开展价格检查426家次。8月5日,组织召开了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家家优鲜时代、鼓楼广场、新大新等8家大型商超参加,要求各大商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履行好规范价格行为。从8月6日起,每天通过公众号、美篇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生活必需品价格。五是抓好疫情宣传。为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力量,从局机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价检大队、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所等部门抽调100余名骨干力量,全部下沉到基层监管所,并编排到监管网格,对辖区沿街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逐街、逐户进行走访宣传。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的暗访督导组,分包辖区市场监管所,实地察看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领导指挥在一线,全员奋战在一线。期间,共发放统一印制健康码、行程码宣传页2万份、承诺书2万份。仅用2天的时间,实现对城区、镇政府所在地商户全覆盖巡查宣传。

在做好日常工作同时,7月20日以来,受连续强降雨影响,我县多处地方出现险情,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部署,迅速开展防汛救灾工作。7月20日晚20:30分,我局连夜组建一支100余人防汛突击队,备齐雨靴、雨伞、手电筒、食品、饮用水等所有防汛保障物资,当晚21:00赶赴马坊镇姚家村双洎河大堤北岸,参与巡堤查险、应急抢险等工作。面对险情,局领导班子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不分昼夜带头值守在大堤上,对分包河段进行抢险巡查、隐患排查,及时疏通分包路段内涝,保障了道路通畅安全,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迎难而上,负重前行,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奋战在抗洪一线,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

荣获奖项(市级以上)

2019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先后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许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我局牵头工作中,鄢陵县先后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家级花卉、苗木栽培标准化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