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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6 10:37】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概况】 2020年,县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县民政事业呈现好快发展趋势。

【机构设置】鄢陵县民政局下设办公室、计财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救济股、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养老服务股、区划地名股、救助管理站,下辖城市低保办、农村低保办、殡仪馆、殡葬管理所、慈善总会办公室、社会福利中心6个事业单位。

聚焦民生实事,强化基本社会保障

(一)城乡低保提标扩面。为扩大困难群众救助范围,2020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4800元;农村低保月财政补助水平由2019年的A类210元提高到260元,B类180元提高到230元,C类160元提高到190元。

(二)健全特困供养制度。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年5200元提高到624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76元提高到741元。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及时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3档,分别按照月标准170、283元、566元发放。

(三)落实孤残儿童救助和残疾人补贴政策。在做好孤儿救助的同时,积极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无人抚养或抚养人无能力抚养的儿童,按照每人每月950元发放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项60元的月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明显。成立兜底保障工作专班,制定《鄢陵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兜底保障人员管理办法》,采取兜底保障“四种模式”,确保困难群众兜得实、兜得牢。在落实各项政策的同时,对现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户、重点监测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全县兜底保障人员961人(未脱贫550人,脱贫享受政策411人),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采取四种兜底保障模式集中兜底405人(怡康苑253人、敬老院108人、精神病院44人),居家供养兜底556人,兜底集中供养率42.14%。为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集中供养率,一方面,对在敬老院入住的非特困供养集中兜底人员,每人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对敬老院新增兜底集中供养人员10人以上的,增加一名护工;在敬老院集中兜底对象住院看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95%以上;另一方面,在我县马坊镇、南坞镇精神病医院治疗的兜底保障特殊病人,每人每月按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政府承担报销比例达到95%以上。

(五)克服疫情影响,加大救助力度。一是简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网上审批,压缩办理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先行审批,后补手续,切实提高救助能力。二是加大困难群众排查力度。充分利用邮箱、微信群等方式与各镇沟通,在疫情期间全面排查因疫致困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现救助帮扶再提速。对疫情期间不能外出务工又遭遇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加强养老机构防疫能力。及时传达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对全县28所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杜绝一起探视活动,返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核酸检测后方可返院,并实行“零报告”制度。疫情期间,全县新增低保428人、特困供养7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5人、临时救助34人次。

聚焦民政工作,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一)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一是落实高领津贴制度。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不断优化发放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动态管理,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县11所农村敬老院按照市定提升改造“二十八条”标准,累计投入资金3700万元,新增床位564张,全部提升改造成标准化敬老院,并完成法人登记工作。全县共有养老机构28所,其中:农村敬老院11所,民办养老院17所,共有养老床位4160张,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41.6张,高于全市目标值≧35张。

(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鄢陵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鄢陵县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1次、领导组工作例会12次,专题研究部署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县殡仪馆和县公墓项目施工图纸已制作完成,正在完善招投标手续,土地证正在办理中。县政府已与恒达公司已签订框架协议,委托恒达公司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开工建设。三是提高火化率。为进一步提高火化率,先后制定了《鄢陵县关于在全县建立村(居)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切实提高火化率的通知》、《鄢陵县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全县火化率逐步提高,在全市排名摆脱末位次,各镇火化率全部实现“0”突破。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县、镇、村三级层面宣传形式,强化殡葬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挂条幅、写标语、放广播、出版报、电台飞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

(三)慈善募捐成效显著。县慈善总会发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动员社会慈善力量,呼吁爱心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捐款捐物。疫情期间,共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共计525.6万元,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爱心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完成了“99公益日”网络配捐活动,动员71824人次参与,募集善款223.5万元,此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省慈善总会充分肯定。

聚焦治理创新,激发基层社会活力

(一)积极筹备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鄢陵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督导各镇、村(社区)严格按照法规条例,开展候选人审查,着力提高人选质量,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确保换出政治思想过硬、人民群众满意、干事创业有法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为创新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二)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针对目前县城区“有小区、无社区”突出问题,2020年,我县已按照“一有七中心”标准建设,建成5个城市社区,分别是学府社区、惠苑社区、翠薇社区、乾明社区和未来社区,并通过遴选和大学生公开招聘的方式为每个社区配备7名社区工作人员。同时,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推进安正社区、阳光社区、麦肯特社区、花城社区、海棠社区5个城市社区建设力度,对社区阵地面积、硬件标准进行督导,确保新建社区阵地标准、规范。

(三)规范村规民约,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全县386个村(社区)已经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求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毕。已全部建立了“一约五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孝善理事会),各行政村(社区)通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进行研究讨论,逐一健全规范“一约五会”制度,确保“一约五会”在改善村风民风上见到实效,为助推乡村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