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友情链接> 县政府部门
县司法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7 10:41】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概况】2020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重心下移大抓基层基础,加快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机构设置】鄢陵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法治督察与普法治理股、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股、法律专项事务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计财装备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股)、政治部(警务处)、宣传股12个职能股室;下设1个法律援助中心和1个公证处;派出机构(基层司法所)13个。

【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强化普法责任主体的普法责任,有力推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二是加强工作责任落实,制定下发《鄢陵县2020年普法依法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开展“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普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三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治理效果。围绕建设法治鄢陵,广泛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平安村(居)”、“文明家庭”以及“民主法治村(社区)”等系列法治创建活动等创建活动。四是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9”国际档案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各类宣传活动,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工为普法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全年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次,受教育群众50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法律书籍100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900余人次。

【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一是制定下发《鄢陵县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鄢陵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二是牵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2014年至2018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88份,保留规范性文件64份,废止规范性文件24份,及时以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鄢政办文〔2020〕18号),切实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提高文件质量;三是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稳步推进。六月份全省启动行政执法证5年一次的换证工作启动以来,及时组织全县4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进行执法证换证培训,目前,全县已审定行政执法主体42个,审核执法证1405人,监督证82人;四是坚持开展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每季度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指导,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管理水平上台阶。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深入基层开展专项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册20000余册,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围绕“六清”行动,认真做好涉黑涉恐、“保护伞”等线索排查,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严管制度;二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 筑防线 促发展”专项活动,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3832件,调解成功3798件,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序严格日常监管,用好系统定位和集中点验等手段,全县累计接收1580人,解除矫正1412人,现有168名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发生因脱管、漏管造成严重再犯罪问题;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全年累计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07人,其中监狱刑满释放118人,看守所释放16人,解除矫正173人,重点帮教对象11人。

【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平台实现全覆盖。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及微信工作群全覆盖。积极组织全县律师开展“三夏”期间法律顾问集中法律服务活动;二是服务大局有力。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43件,其中信贷公证628件,民事公证615余件,对年老、残疾等弱势群体实行预约和上门服务15件、提供法律援助8件,免费和减收公证费达5200元,免费为当事人代写、修改法律文书570余件,拒办不真实、不合法公证10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保障民生更有效。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援助阵地和覆盖面。全年共受理指派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其中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9件,农民工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其他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受理指派刑事案件252件,其中审判阶段129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05件,公安侦查阶段18件;指派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57份。

【党的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特殊时期强化党的领导,组建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干部突击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二是切实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具体措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常态化警示教育,积极参与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司法局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党组会和机关全体会,传达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邢胜利任组长,中层以上干部任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组、应急组、宣传组、督查组等四个工作组,分别由班子成员担任工作组长,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班子成员挂钩、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职责,构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武汉返乡和许昌市外返乡人员排查工作;同时,各司法所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排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不准外出,确因殊情况请假外出的需登记和体温检测,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四是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摸底排查工作;五是做好机关和家属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领导带班防控制度,设置专人专班,对单位公共区域和家属院每天进行两次消毒,要求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对来局办事群众和局家属院出入人员进行管控,及时登记,体温测量正常,正确佩戴口罩方能出入,阻止疫情传播。

【荣获奖项】

2019年12月31日,鄢陵县司法局安陵司法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2019年6月28日,鄢陵县30个村(社区)被许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