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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4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0 09:21】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一、鄢陵县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405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鄢陵县马栏镇小路村村头有四、五家养殖场,气味难闻,影响周围群众。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反映的养殖场均位于鄢陵县马栏镇小路村,紧邻永登高速和居民区,属于禁养区。

处理处罚情况:养殖场养殖的旱鸭已全部清理完毕,养鸭粪污已用火碱、消毒液和生石灰进行全面消毒、清洗、覆盖等,彻底消除污染和异味,鸭棚将用于其他农副业使用。

问责情况:鄢陵县马栏镇纪检委决定对小路庄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志伟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对支部委员、网格员王丰收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