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鄢陵县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50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鄢陵县陈化店镇东陈村紧邻花溪大道有一个养猪厂,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养猪场位于鄢陵县陈化店镇东陈村,距离交通主干道(花溪大道)40米,距离前王村400多米,属禁养区。
处理处罚情况:鄢陵县对该养猪场实施关闭取缔。截至11月18日,该猪场所有存栏的生猪已全部清空,猪粪已清理完毕,进行全面消毒、清洗。
问责情况:中共鄢陵县陈化店镇纪委决定对东陈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进行诫勉谈话,做出深刻检讨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二、鄢陵县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50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鄢陵县马坊乡钦桥村小酒作坊生产过程中使用煤炭,无证经营,污水排入荒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小酒作坊生产过程中使用煤炭,无证经营”情况属实。该酿酒作坊在无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2月开始建设,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使用煤炭地锅蒸馏白酒,属“散乱污”企业。举报的“污水排入荒地”不属实,有少量生活污水排入作坊院内,无污水外排荒地情况。
处理处罚情况:已取缔到位。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