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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4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2 09:13】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一、鄢陵县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403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振德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噪音大,夜间会产生难闻的异味(烂木头的味道),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噪音大”情况不属实,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噪声不超标;“夜间会产生难闻的异味(烂木头的味道),污染环境”情况属实,作为燃料的部分水分含量高的农林废弃物有腐烂现象,料棚内闻到有腐烂木头的异味,厂区内略有异味,厂界50米以外闻不到异味,对厂界无组织恶臭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不超标。

处理处罚情况:为进一步降噪,一是对主要声源1#汽轮给水泵排出的废气进行二次利用,现已整改到位。二是订购降噪设备,11月20日前排汽口安装消音器。

关于燃料异味整改情况。一是采购燃料时严格检验把关,严格控制进料水分,防止燃料发酵产生异味。二是对料棚内收放的燃料及时安排进入锅炉燃烧,缩短储存堆放时间,防治发酵产生异味。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