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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11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8 14:34】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一、鄢陵县  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210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鄢陵县马坊镇马坊寨村东南角村民马某某养了十头牛,粪便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处罚情况:该养殖场已实施搬迁,原存栏的肉牛已处理完毕,牛粪已清理完毕,并进行全面消毒、清洗、覆盖等措施,彻底消除污染。

问责情况:马坊镇纪委决定对马坊寨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村委会计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工作例会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令其作出深刻检讨。

二、鄢陵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许昌市247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鄢陵县只乐镇崔庄村明顺砖厂、远达砖厂以及周边的1家水泥板厂1.物料堆存不规范,无防护措施;2.地面未进行硬化,道路积灰扬尘严重;3.厂区环境管理混乱。

处理处罚情况:明顺砖厂无环审批评手续,远达砖厂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地面未硬化,道路存在积灰扬尘,目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水泥板厂属“散乱污”企业。明顺砖厂和水泥板厂已取缔,远达砖厂按规定落实地面硬化工作,做好防扬尘措施,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坚决杜绝厂区扬尘污染。

问责情况:鄢陵县只乐镇纪委对只乐镇崔庄村包村干部进行约谈,对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和网格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包村干部、崔庄村支部书记在全镇干部职工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三、鄢陵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许昌市248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鄢陵县常寨桥河道修复改造工程未采取防尘措施。

处理处罚情况:鄢陵县已责令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已对桥两侧裸露的土方全部覆盖。

问责情况:无。

四、鄢陵县  受理编号:[2018]督察许昌市249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鄢陵县箱包园区御工坊汽车用品厂物料随意堆放。

处理处罚情况:目前全部废料打包完毕,12月5日前将把所有打包的皮制废料全部拉走,集中处理。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