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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召开“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暨“大走访大宣传大巡逻大整治”活动动员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2 09:11】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11月18日,鄢陵县召开“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暨“大走访大宣传大巡逻大整治”活动动员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超,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清占,县法院院长冀超良,县检察院检察长郭亚峰出席会议;各镇政法委员,县委各部委办分管副职,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清占主持。

会议印发并传达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鄢陵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分别就创建零发案、零信访、零安全事故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作安排。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超就做好“三零”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及“大走访大宣传大巡逻大整治”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韩书记要求:各镇、各部门要把开展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提升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三零”创建,各镇各部门要不等不靠、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安排部署,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镇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要担负起监管指导责任,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担负起平安创建主体责任,合力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平安建设组织体系,形成矛盾风险从排查、发现到化解的工作闭环和责任链条。

韩书记指出:要强化源头排查整治。各镇政法委员要牵头,依托综治中心,组织网格员、调解员、驻村民警、小区保安、物业人员等,每周全面排查一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要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等形式,定期了解工作领域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要突出排查重点,重点围绕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围绕重点物品、要害部位、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人员以及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排查,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力争将各类纠纷和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创新工作方式,村(社区)要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提升调解质效;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要强化信访问题处理。要聚焦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突出信访问题开展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带案下访、包案等制度,最大限度控“新”、治“旧”、防“变”,维护辖区、企事业单位内部稳定。要做到事要解决,坚持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对积案中的疑难案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诉求,对新发生的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尽量化解在内部;一时化解不了的,要密切关注动向,落实教育稳控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要强化社会治安防控。要加强综合防控,整合群防群治力量,联合开展巡逻防范,在重要部位建立治安岗,严格落实治安防范制度,努力形成打防管控建一体推进的防控格局。要加强情报研判,密切关注社情民意走向,全面掌握重点群体动向,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对治安状况的动态检测、分析预判,实现对治安涉稳信息的实时掌握、动态跟踪、精准预警。要加强智能防控,村(社区)要加强视频监控、报警设施的建设联网和深度应用,企事业单位要健全重点区域、行业信息化设施联防联处机制,提高精准处置能力。

韩书记强调:2021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达到50%以上,企事业单位达到60%以上;2022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达到70%以上,企事业单位达到80%以上;2023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达到80%以上,企事业单位达到90%以上。信访、应急、公安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具体评判标准。各镇、行业系统“三零”单位创建达不到一定比例的,不能评为平安建设优秀镇和单位,并向县委书面说明情况。宣传部门和县主流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要积极培育发掘典型,及时向省、市总结推广我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平安办要建立创建目录和清单,联合信访、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定期公布各类问题处理进展情况,每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镇、各行业部门问题办结情况。对工作中行动快、成效好的,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予以推广;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和重大案件,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从严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