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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出台赋能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十条措施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5 17:08】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近日,鄢陵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鄢陵县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出台《鄢陵县赋能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十条措施》,切实把党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防控一线,进一步激励关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决战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实一线防控力量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素质好、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善打善拼的党员干部,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招募一批具有医学、心理健康、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协助开展卫生防疫、救助救护等工作。结合机关党建“六联双提升”活动,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小区)的疫情群防群控工作,带头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带头做好防疫宣传,真正让“我是党员我先上、我为辖区守好关”成为坚定的行动自觉,让党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落实调休轮休制度

建立岗位轮换机制,在不影响正常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及时得到休整,对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及时轮换调整;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

深入开展走访慰问

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基层慰问一线人员,鼓励他们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斗志;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加强对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心理干预和疏导,减轻防控一线人员心理压力。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采取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在“大考”中锤炼作风、提升能力的积极性。

强化安全培训赋能

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模式,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卫生防护、交通安全、法制安全、心理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专题培训,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综合工作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向一线工作者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积极主动提供疫情防控技术型、服务型支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各镇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持续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费,加强防护物资的筹措及调运,根据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合理配发口罩、消毒水、非接触式体温计、防护服等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物资需求;特别是有风险地区归家人员、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社区,要重点落实好物资保障和技术保障。加强后勤保障,妥善解决一线工作人员食宿、值夜、交通、御寒、应急药品等问题,激励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推进减负松绑提效

深入贯彻落实全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中的运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加强工作统筹,避免布置重复性工作,坚决制止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真正给基层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减负松绑,把更多精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

选树典型正向激励

组织、纪检、宣传部门及各镇各单位要注重发现、总结、选树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担当作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媒介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担当作为促进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

加大识别使用力度

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党员、干部、人才发现识别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专家人才和医务人员,在评先表彰中优先推荐,在职称评审晋级时给予指标倾斜。将年轻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发现储备培养干部的重要渠道,对表现好的年轻干部,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优先放到重要岗位、吃劲岗位历练,条件成熟的优先提拔使用。对在疫情防控中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视情给予组织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注重一线发展党员

坚持在抗疫一线砥砺初心使命,注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冲得上去、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优先作为发展对象;对工作消极、临阵退缩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时取消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资格;对工作积极、表现较好、已提交入党申请的,优先主动纳入发展计划进行重点培养。

完善容错免错机制

一线干部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时要求决策果断、处置及时,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一定失误的,注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加以区分,保护党员干部在防控工作中的积极性。加大针对防控一线人员的诬告陷害、挑衅威胁、人身攻击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受到不实举报污蔑的党员干部,应严肃查处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予以澄清,确保“轻装上阵”;对侵犯一线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