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下午,县委常委会召开第48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等五个党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中国共产党鄢陵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鄢陵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2022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事项。县委书记李东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全县上下要认清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工作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考虑和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准确全面把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任务、实践要求,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持续加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抢抓用好政策机遇,立足产业发展,深度谋划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致力在全市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中争先出彩。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强调各党组要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自身职责,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积极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展现新作为。要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以良好的状态、饱满的热情,做好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改革发展稳定、新时代政治协商、审判和检察各项工作,为现代化鄢陵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会议听取研究了《中国共产党鄢陵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鄢陵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情况,指出这两项《规则》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是加强县委领导规范县委运行、确保县委科学决策、提高县委议事效率的重要制度保证。各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规范县委工作运行。
会议传达学习了许昌市2022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锚定工作重点,持续推进“五星”支部、模范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不断扩大基层党建治理成果。要建强干部队伍,抓实做细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压实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创建和整顿工作各项措施,做好基层基础这篇大文章。要持续净化生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清廉鄢陵”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韩超、周磊、杜继涛、郝长义、王文涛、刘杰、祝啟铭、连松涛、李静丽出席会议。县领导蒋涛、阎宏伟、王金亮、王景黎、金俊山、徐冰、邢千里、邱洋、姚鹏雨、县人民法院院长蔡文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亚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