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是贯彻省政府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决策部署,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具体举措,对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期,鄢陵县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实践中,创新探索出“3+3+3”工作模式,推动该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锚定三个目的。加强基层监管能力,通过开展学校食堂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培养一批学校食品安全及营养健康方面的业务精英和骨干力量,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人员保障。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学校食堂评价,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学校改善硬件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全面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开展评价,督促学校对照评价标准,主动诊断、识别、消除学校的食品安全危害或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评价组在开展评价时再次对标对表,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成立三支队伍。成立县直评价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餐饮食品安全副职为组长,抽调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业务骨干,成立县直评价组,主要负责16个县直学校评价工作,同时在评价中积累工作经验,对其余评价工作组进行培训指导。成立镇级评价工作组,以镇为单位,成立12个评价工作组,由各镇分管食品安全副职为组长,县食安办从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抽调50余名业务骨干,匹配到12个评价工作组,负责对各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成立评价督导组,县食安办成立督导组,负责对县直评价组和镇级评价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协调评价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行三个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一方面县食安办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推进会,组织各镇、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许昌市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进行解读培训。另一方面,县直评价组对12个评价组分批开展现场一对一培训,提高评价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学校评价与“两个责任”相结合,将学校评价与包保干部督导“双轮驱动”,推动学校食堂主动改善硬件设施,提高管理水平。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结合,改变过去重安全、轻健康的思路,评价组不仅对许可与经营管理、信息公示、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管理、原料管理、场所设备和设施、加工制作过程、餐用具清洗消毒、供餐与配送等食品安全严格评价,同时对学校营养健康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确保孩子吃的安全、吃的健康,茁壮成长。
目前,该县已有91%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通过评价,各类学校投入改造资金100余万元,25家学校食堂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