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陵镇、柏梁镇、马栏镇三镇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对封存违建进行分类处置,这标志着我县城市规划区封存违建首批处置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此次首批封存违建处置的范围是已经登记在册、封存管控的“双违”建筑。新增的“双违”建筑不在此次处置范围之内,且予以严格封存或整治拆除。处置工作原则为依法处置原则: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绳,持续保持“双违”整治高压态势,对存量问题适度处置,对增量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控旧治新”;分类处置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分区域、分类别、分批次进行,先处置原籍原住户的违建,后处置其它情形的违建,避免“一刀切”、“一窝蜂”、“一锅粥”;审慎处置原则:客观辨证看待遗留问题,加强工作指挥调度,把握时间、节奏、速度、质量,时间服从质量,稳字当头、稳中有进,确保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申请首批处置的封存违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原籍原住居民且系“一户一宅”,属于刚性需求,“双违”整治封存时已建至一层或两层,但临主街和住改商的建筑除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土地权属无争议、无纠纷、无非法买卖现象、户主提出申请,自愿接受处置。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且经联审联批后方可进行建设,建设标准为层数控制在一层或二层,高度限制7.6米以下,面积限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含300平方米)。处置时间为一个月之内完成。
关于封存违建处置工作,县政府副县长金俊山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抓好关键环节,有力有效推进处置工作;要压紧夯实责任,形成处置工作强大合力。
目前,首批封存违建处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