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第43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李铁鹏出席会议并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景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昌明、常新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激励新时代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会上,听取讨论县人民政府关于《鄢陵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蒋涛提出,一要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夯实思想基础。文物保护意识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思想基础。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常态化、制度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文物保护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传播优势,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二要优化资金投入机制,保障资金供给。文物保护工作需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深入挖掘我县文化资源价值,精准对接上级文物保护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同时,要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在资金使用上,要注重效益最大化,做好预算、分配和监管工作,确保资金用在文物保护关键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要完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文物安全。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工作的红线和底线。要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和检查。要加大文物保护设施设备投入,为文物保护单位配备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改善文物保存环境。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各方责任,强化县、镇、村(社区)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协同联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文物保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