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部署要求,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强化“人物同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管控,切实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加工销售渠道输入传播,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在其他省份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和冷链食品排查工作,组织在全县排查冷链食品,召开冷链经营商户专项约谈会议,要求完善手续,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及时成立了进口冷链食品专班。同时,在鄢陵县电视台打出飞播,对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进行不间断播出,提醒商户遵纪守法。与商户签订了《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自我承诺书》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排查摸底,强化监管。疫情开始后,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涉及进口冷链和冷冻冷藏食品的商户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目前,已统计冷链食品经营户113 家,冷库61家,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15家,其他均为冷冻冷藏经营商户和非冷链食品经营户,完成“豫冷链”注册并激活113家。排查食品经营户4935余家次,根据检查情况,我县进口冷链食品均从郑州万邦购进,均持有“豫冷链”追溯码。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齐全,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三、强化宣传,服务指导。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新冠肺炎疫情监管手机端使用手册等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形成人人关注疫情防控、人人参与疫情宣传、人人参与疫情监管的社会共治氛围。按照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相关管理制度,先后组织人员到涉及购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开展疫情防控业务指导,要求企业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冷链食品报备检验制度,如实提供报备相关信息票证等材料,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先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管控,落实“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的措施后方可出仓;出仓后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全六专”管理,并如实将相关信息录入“豫冷链”追溯平台。严格落实(三证一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杀证明、没有“豫冷链”)疫情防控要求,自2021年8月9日起,凡进入许昌市域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及制品、水产品及制品、豫包装食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长葛市魏武大道众品冷链物流园设立的许昌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存储、集中赋码。对没有上述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上门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温度控制、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指南、技术指南要求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五、及时开展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定期对食品冷链、从业人员、环境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截至目前,我局配合疾控中心已累计开展冷链食品核酸检测38次,其中检测人员297人次,环境和货品437批次,共计核酸检测734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下一步,我们将同冷链专班成员单位一起,进一步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增加核酸检测批次,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不掉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