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在2021年12月14日14时至15日14时开展“闪电4号”行动的通知要求,鄢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2021年“闪电4号”行动。
此次行动,检查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预约、限流措施、防疫物品准备、场所消毒、应急预案等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信息,网吧经营者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等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经营行为。
截至“闪电4号”行动结束,共出动执法人员82余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30余家次,对轻微违规行为警告5家次,已现场整改完毕。通过开展“闪电4号”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