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自2023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近日,鄢陵县税务和林业两部门联合召开“森草两费”划转征收对接联席会,学习传达上级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确保“林草两费”划转征收工作有序开展。两单位分管副局长、相关业务股室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参加对接联席会。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精神,现场举行了县税务局和县林业局相关征收管理资料的交接仪式。该县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征收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政策、征管流程、征收标准、入库级次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表示将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切实落实好“林草两费”的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该县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林草两费”的征收划转工作进行了表态,表示税务部门将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的理念,充分发挥税费齐抓共管的机制作用,落实落细各项划转中和划转后的各项征管工作,确保实现“转得稳、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佳”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