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3月13日—15日,鄢陵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梁德明带领局基层工作股人员,就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及枫桥式司法所、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到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指导。
梁德明深入了解司法所基础建设情况,查阅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司法所要对照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星所创建。2023年是强基创优的“提升年”,各司法所要紧紧围绕星所创建开展工作,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专业,流程更规范,工作机制更高效的服务。二是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三是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保驾护航。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当好法律参谋的作用,为当地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献言献策。四是持续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