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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店兼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4 18:40】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4月13日,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部分药店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店兼营食品和保健食品销售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此次督导检查,主要针对社会关注的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的零售药店,重点检查了销售食品的药店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原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食品实际销售面积低于60平方的,一律把《食品经营许可证》调整为《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是否专区存放,明显标示,保健食品是否单独标示,与销售的药品是否明显区别开,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依法建立、保存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保健食品是否设立专柜、单独陈列,并标注保健食品专柜和“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字样,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指导兼营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药店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的零售药店经营单位13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4个,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紧盯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的零售药店,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目前药店在销售食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企业指导好、服务好,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