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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1 16:4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4月19日,水利局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副局长康会军主持会议。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要持续学习贯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规定》要求上来,局党组要带头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水旱灾害防御、饮水安全保障、河湖长制、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等重大任务,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