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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党组深入开展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6 11:4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4月24日,鄢陵县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耿利民同志主持,局党组全体成员和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韩得功同志出席会议。局长耿利民同志首先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党组成员牢牢把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精神,明确新目标,提出新要求。随后局党组成员紧密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耿利民同志最后对抓好财政局学习贯彻《规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加强对《规定》的学习贯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掌握《规定》的重要意义、框架要素、机制建设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内容、落实及追责等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切实把局党组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到位。

三是要结合财政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全体财政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结合全年财政工作任务,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把财政的各项工作做细做好,实现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四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财政局党组成员必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和有职必履、有责必问的要求,对照本职工作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