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县委宣传部的通知:为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了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处处抓。针对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本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县生态环境局的做法是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了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确保防溺水安全,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明确每个人是家庭防溺水的第一责任人。(2)明确负责安全的分管领导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后勤做好保障工作。(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 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2、向全体干部职工要求做好自家青少年安全的同时对身边的亲戚朋友宣传,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3、 利用身边和网络案例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河流水质监管的同时,督导所在区域的河长的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管理确保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
2、利用微信等线上教育提醒青少年在夏季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保护好环境等宣传。
三、其他安全工作
认真开展汛前房屋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除要求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并且还对单位,进行了定期对的房屋、围墙、电器线路、排水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对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设施立即停用,并及时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