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我局对许昌老柴农禽有限公司和汇丰源鹅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家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用标产品是否在证书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转让、买卖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和标志;企业用标产品与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信息是否相符等。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超范围使用名特优新农产品标志,没有转让、买卖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不存在伪造、冒用新农产品标志违法使用行为。
通过此次标志使用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强化了获证单位依法用标意识,切实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消费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