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鄢陵县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创新监管措施,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巡查,狠抓落实。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特殊管理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国家集采中选产品、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为重点区域,以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为重点问题,以购进渠道以及冷链药品储存、运输及使用等为重点环节,实现对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全覆盖,把药品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是加强监测(ADR),提升质量。持续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对接监测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人负责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按要求开展工作,并定期对各监测单位上报的情况进行通报,不断提高监测上报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同时,向各监测单位讲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上报流程、基本要求、注意事项等,要求各监测单位明确监测程序,增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提升监测质量,切实做到药品使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
三是加强抽检,筑牢防线。为充分发挥抽检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重要技术支撑的作用,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制定了我县2023年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抽检工作,抽检对象涵盖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抽检品种涵盖了化学药、抗生素、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做到了突出重点,全面覆盖。
四是搭建平台,监控流向。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药品追溯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县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将追溯体系建设情况列入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追溯义务。全县152家药店及10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追溯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628家次,发现风险隐患数量21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21次,警告5家,目前均已整改完成。检查医疗机构687家次,发现风险隐患数量6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6次,目前已整改完成。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13家次,药品网络销售企业74家次,均未发现风险隐患。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87份,评价487份,完成率80.5%。完成市局交办的专项监督抽检8批次,完成率100%,日常抽检32批次,完成率107%。下一步,鄢陵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坚持在执法中普法,提升经营主体的用药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保证辖区内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