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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住建局:守好燃气安全 筑牢万家烟火气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3 09:52】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县住建局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燃气安全装置加装政策。根据省发改委和住建厅《关于转发下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已成功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41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更换橡胶软管、加装自闭阀)。根据许燃专班《关于加快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的通知》(许燃专班〔2023〕10号)文件精神,在特许经营区域内,由各县委托特许经营燃气企业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燃气安全装置加装26047户,完成率130.24%。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录入。组织公安、消防、应急、市场监管、商务等专班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系统”APP下载、系统信息录入、系统检查培训、安全检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录入燃气企业、燃气工商业用户381家,建立县级检查人员账号172人,组织检查人员使用系统安全检查培训5次共计136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截至目前,我县381家企业已检查381家,占比100%,发现隐患35处、整改安全隐患30处,整改率81.08%。

三是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黑气瓶、黑气站、黑气贩等领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加快“瓶改管”改造进度,严查燃气设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截至目前,鄢陵县“瓶改管”目标任务165户,其中2023年完成33户,2024年完成132户,目前已改造14户。共计查处违法行为22起,行政拘留9人,处罚违规燃气企业6家(13起),处罚金额275289.5元。

下步,县住建局将严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守护城市安“燃”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