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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社局全面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4 09:19】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近日高温天气来袭,鄢陵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全力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明确主体责任,维护高温作业劳动者休息权利。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高温作业期间防暑降温措施及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高温作业时间,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落实服务指导,维护高温作业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发放期限为6-9月。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等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加强政策宣传,维护高温作业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利。针对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发劳动争议、权利遭受损害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加强案件调处力度,畅通受理渠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