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防汛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鄢陵县水利局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将河长制工作与防汛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发挥“河长制+防汛”协同效应,全力以赴筑牢防汛安全堤坝。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履职巡河。严格执行各级河长巡河制度,盯紧重点部位,加密各级河长巡河频次,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67次,镇级河长巡河763次,村级河长巡河1.4万次。通过河长巡河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严密关注河道畅通度、行洪能力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提升河长履职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紧盯重点区域,持续加强整治。在持续开展“清四乱”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对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精准识别并整改妨碍行洪问题及“四乱”问题。截至目前,我们共排查出省级卫星监测疑似四乱图斑49处,这些图斑均属于河道内建设生产桥梁及小型水闸等;市级整改问题41处,县级整改问题42处,均已整改完毕。
三、加强督导检查,保障治理成效。县河长办加强对全县河湖管护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围绕河道垃圾、妨碍行洪等问题,加强线索移送,加大联合督办力度,截至目前,通过对县域河道开展联合暗访督查,共下发检察建议书6份,均已整改到位,有力解决了一批河湖四乱等突出问题,牢牢守住防洪安全底线。
下一步,鄢陵县水利局将牢牢守住防汛安全意识不放松,持续贯彻落实“河长制”,切实履行防汛职责,提升河长履职成效,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以河长制筑牢防汛度汛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