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各级纪委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专项巡查的工作要求。9月3日上午,由县文广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保护中心等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鄢陵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
此次巡查专项行动对全县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覆盖巡查。烈日炎炎下,专项巡查执法人员先后深入尹宙碑、文庙戟门、兴国寺塔、陈德馨藏书楼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对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有无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排查。同时,对文保单位安全用电用火情况进行检查,禁止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违规燃香烧纸点灯等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切实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行动旨在全面排查和整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和传承,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文化财富。同时,也将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共同推动鄢陵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