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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指导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5 18:14】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疾控传防〔2024〕6 号)要求,9月18日-19日,县卫健委联合县教体局、县疾控中心对辖区部分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

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抽取辖区8所学校(托幼机构)对其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学生晨午检记录及因病缺课与病因追踪登记情况、通风消毒情况、健康教育情况、环境卫生情况、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核病防治、防疫物资储备等内容进行查看。针对督导机构存在的问题,现场给予指导,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目前正值初秋,是手足口病、诺如病毒胃肠炎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及托幼机构要落实好以下四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一要认真落实“五早”措施,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二要坚持消毒与通风管理,规范消毒,切断传播途径;三要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及家长的防病意识;四要做好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主动接种疫苗,提高免疫空白人群接种率,有效预防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通过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下一步,县卫健委将持续联合县教体局、县疾控中心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力度,指导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避免秋冬季常见传染病在校园中发生和流行;继续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全力营造卫生、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