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不一致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4〕27号)文件要求,本次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共下达我县不一致图斑23040个,按照部局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的要求,县林业局成立8个工作小组,对所有图斑进行内业区划。
经内业区划,需外业举证图斑873个,涉及林地面积2.15万亩,为确保外业举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邀请省规划院技术专家现场指导,同时邀请市自然资源局支援一个无人机调查小组,历时10个工作日,全面完成不一致图斑核实,并通过省级审核。
本次核实,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调查监测法定职责的重大举措和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林草资源本底及生态状况、客观评价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的重要任务,对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我县下一步“林草湿”管理提供了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