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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0 15:35】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今年以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强化监管执法,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强化党政同责,夯实食品安全治理基础

一是高位统筹,压实责任链条。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难点问题。二是织密包保网络,实现责任全覆盖。全面深化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动态调整县委、县政府领导包保体系,16名县领导带头包保38家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同步推动737名镇、村两级包保责任落实,实现564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全覆盖。三是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考核问效。组建实体化运作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食品安全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以刚性约束推动责任落地。

二、抓源头治理,把牢食品安全关口

今年以来,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产品监管,开展农资市场检查25次,检查门店企业130家次,立案查处案件2起。畜牧部门排查兽药经营门店6家,动物诊疗机构6家,开展网格化监管养殖企业52次,发放《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和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各152份,处理无害化病死猪10791头。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畜禽承诺达标合格证555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畜禽144591头(只)。粮食部门强化粮食品质监管,开展季度巡查、春季粮油大普查,对全县存储粮食进行抽检,检查全县7个收储库点,合格率100%。

三、抓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组建食品安全领域群腐整治专项工作专班,向纪委监委上报整改问题57个,其中案件线索1个。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向市场主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对9个乡镇的37家食品批发企业、75辆运输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向4家食品批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等拉网式排查,检查生产主体6家,发现问题3个。开展重点场所食品整治,实现全县34家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检查全覆盖,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38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五一”期间检查食品经营企业13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对五彩大地景区及周边食品摊点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整改问题4个;两会期间重点监管金雨玫瑰酒店、花都温泉酒店,消除食品安全隐患6个。开展网络餐饮治理,随机检查入网单位70家,责令停止经营8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38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当场警告行政处罚16家,督促网络订餐平台下线违规商户14家。深化“校园餐”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对213家学校食堂开展拉网式排查,消除问题隐患102个,责令限期整改14家,开展双随机检查13次,覆盖25家单位,消除问题隐患48个。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共检查35所学校。教育部门通过规范成立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指挥中心,统一开设各学校餐费专管银行账户,规范招标大宗食材配送服务企业,在全市率先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四、抓监督抽检,筑牢质量防线

2025年计划开展食品监督抽检140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490批次,涵盖食用农产品166批次、餐饮环节179批次(其中校园食堂专项抽检76批次、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抽检11批次、网络餐饮单位专项抽检35批次)、农村假劣伪劣食品抽检145批次、肉制品抽检14批次。畜牧部门开展畜质量安全风险抽检5批次、“瘦肉精”抽检89批次,无异常样本。卫健委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体系,全县共报告食源性疾病709例,无疑似聚集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  

五、抓案件查办,严惩违法违规

2025年以来,统筹做好“铁拳”“昆仑”行动,市场监管部门食品领域立案17起,结案14起;公安机关查办食品类案件共办理食品案件4起,立案4起,共采取强制措施4人。

六、抓协同共治,提升监管服务

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联合教体局发布“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公告,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力量。截至目前,12315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45件,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营造共治氛围。通过大象新闻、鄢陵融媒等数字化媒体发布食品监管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群发信息和现场发放等渠道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通告》《致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