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区内餐饮夜市露天烧烤摊点,进一步提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有效遏制油烟扰民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城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餐饮油烟夜市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采用“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的工作模式,对城区内各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未安装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油烟净化设施未清洗,集烟罩油渍多,露天烧烤油烟直排的餐饮夜市和露天烧烤等门店和摊点,按照“宽严相济,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取缔主次干道沿线和餐饮夜市疏导点外的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严禁店外摆放烧烤炉等物品,经营餐饮夜市的烹炒炉具必须进入门店或按照市环保专班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封闭装置;二是规范:选择一些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车辆通行、长期闲置的场地等,规划建设简易的小型便民餐饮夜市点,引导餐饮商户规范经营,统一使用符合油烟排放标准的烧烤炉具、统一地面铺设、统一经营时段(每晚6:30以后),严禁使用有烟炉具、严禁污染环境,做到规范有序经营。同时,针对发现的油烟排放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本次行动由城管、环保、公安、市场监管及相关镇联合执法,出动执法车辆11台,抽调人员70多人组成餐饮油烟治理专班开展宣传和整治,整治专班将立足工作职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整治行动摸排情况,建立相关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油烟污染治理效能得到提升,为广大市民营造环境整洁、空气清新的居住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