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鄢陵县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动“学《条例》、倡新风、争做文明水利人”系列活动。
会议重点解读了公共秩序维护、生态文明保护、公共设施使用等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并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梳理出在水利工作中需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
自2015年鄢陵县水利局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将文明建设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此次学习《条例》既是对文明创建成果的巩固,更是推动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学习过程中,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从自身做起,在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防汛抗旱等工作中践行文明规范,以实际行动擦亮“省级文明单位”金字招牌,全力打造“文明水利人”队伍。同时,将学习《条例》从“工作场景”延伸至“生活日常”,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宣传等活动。通过工作与生活的双向发力,真正让文明新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鄢陵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文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