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医疗保障便民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居民医保待遇政策,解决群众就医报销难点痛点问题,县医保局扎实推进各项医保便民举措,确保实现医保便民服务水平与参保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一是扩大村级医保定点服务范围。加强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全县480家村卫生室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基本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区),参保群众不出村就近即可享受就医和医保服务,目前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覆盖率达到98.5%。2026年1—3月,村级医疗机构就诊13502人次,统筹报销金额33.07万元。
二是持续落实居民医保待遇政策。严格执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药品及诊疗项目目录等政策,足额兑现参保群众医保待遇。通过组织“两定”机构开展培训,规范医保诊疗与收费行为,确保各项居民医保待遇精准落地,切实维护群众医保权益。2026年1—3月,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住院(包含异地)统筹报销金额0.81亿元。
二是推行异地生育直接结算。推行异地生育直接结算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实现医保支付“免申报、零跑腿、到账快”,解决参保群众异地生育“垫资时间长、报销跑路多、材料提交多”的问题。2026年1—3月,我县在异地生育住院直接结算4人,省内异地生育患者在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直接结算72人。
四是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县医保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委等部门,通过材料归并、数据共享、部门协同等方式,推动新生儿可凭户籍办理医保参保、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2026年1—3月,新生儿一件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7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