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陶城镇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做好镇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陶城镇及时召开班子扩大会、全体会,分管领导及时传达县会议精神,镇主要领导安排部署镇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切实把县会议精神在陶城落实生根。
二是成立专班,制定方案
陶城镇成立了镇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班,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安监办、创建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第一工作区、第五工作区、陶北村两委和陶南村两委干部等为成员,结合我镇镇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陶城镇镇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三是措施灵活,因地制宜
为快速推进工作进度,陶城镇采取了示范带动、自主拆除、集中攻关等措施,镇机关楼顶、卫生院楼顶、中心校楼顶等处彩钢瓦优先拆除,动员群众自主拆除,并采取下发宣传彩页、签订限期拆除通知书等集中攻关,通过采取以上举措,陶城镇仅有2天实际拆除1500多平方违建。
四是联合行动,全力出击
镇安监办牵头,联合应急办、创建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陶北村、陶南村、第一工作区、第五工作区举行联合行动,根据反馈违建图斑,一户一户上门宣传、发放宣传彩页、签订限期拆除通知书,同时出动流动宣传车,不间断巡回宣传,形成强大合力,全面做好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