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为了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持续巩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成效,南坞镇积极开展“禁渔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辖区天然水域开展专项巡查。
一是加强日常宣传。开展天然水域禁捕和春季禁渔期常态化宣传,深入村庄、河道、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南坞镇将禁渔工作列入政府每日值班巡查,每日开展天然水域巡查监管,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大对河道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
三是做好日常劝导。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劝离垂钓群众。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扎实做好辖区内河道日常巡查工作,筑牢禁渔防线。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禁渔期在天然水域垂钓屡次劝导不改的垂钓人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下一步,南坞镇在禁渔期间将持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河道、市场宣传禁渔政策,并以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禁渔期内非法从事捕捞行为的违反者,保障禁渔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