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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鄢陵县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1 09:09】   【阅读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近日进驻鄢陵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视。2月20日下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鄢陵县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刘建茂主持召开与鄢陵县委书记李东岭、县长李亚强的见面沟通会,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副组长袁航通报了本轮巡视任务及要求。会上,刘建茂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卢希望同志出席动员会议,李东岭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有关同志,鄢陵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在职的处级干部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各乡镇党政负责同志、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刘建茂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充分认识省委对市县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对市县开展巡视,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市县发展的高度重视、格外关注,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巡视全过程各环节,聚焦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重点检查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有关工作要求情况,检查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检查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刘建茂强调,此次巡视,是省委交给第十二巡视组和鄢陵县委的共同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鄢陵县委要强化政治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自觉接受监督与推动本地区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巡视组反映,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纪律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巡视取得扎实成效。


李东岭同志表示,省委巡视组进驻鄢陵开展巡视,是对鄢陵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体检”,是对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积极支持巡视工作、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肃工作纪律,执行巡视要求,坚决服从安排。对巡视期间指出的问题,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抓好统筹兼顾,不断巩固提升。我们将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契机,把配合巡视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为鄢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鄢陵县的时间为2月18日至4月19日。其间,巡视组设置专门值班电话:0374-779256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收短信手机:16696056009;专用邮政信箱:河南省许昌市A079专用邮政信箱;电子邮箱:hnsxsz12@163.com; 同时,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信访局、县行政审批中心等县直部门、乡镇办公地设置“省委巡视组联系信箱”,在县信访局接访大厅专门设置“省委巡视组信访接待窗口”。以上信访渠道2月20日开通,4月14日下午17:30关闭。

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鄢陵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