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丽

鄢陵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应急管理、统计、金融、政务公开、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县地方史志编纂室、特色商业区建设发展办公室、县公务接待中心、县政通投资集团公司。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鄢陵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鄢陵县管理部、鄢陵高铁站、人行、银监办,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

简    历:

李静丽,女,汉族,1980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鄢陵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