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5-01-09 2025-01-09 11:17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许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1-09 11: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先进典型在德育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许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三好学生评选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学生。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参照在籍学生人数、学校和班级数量等因素,按比例分配到各县(市、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许昌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有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富有理想,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学业发展优。热爱科学,勤于思考;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向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优良并学有特长。

3.综合素养高。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和兴趣爱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能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社会适应能力和抗挫折能力较强。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尊重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家务劳动、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具有一定的生活能力和劳动技能,达到教育部《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调查、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种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

(二)许昌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好。班集体全体成员热爱党和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政治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集体育人目标明确,具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崇尚科学、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提供佐证材料)

2.班级体制好。班级班、团、队等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目标明确,管理职责清晰,形成有全员参与的班级治理格局;班级规章制度规范、健全,能够有效落实到位;班(团、队)干部以身作则、模范履职、乐于奉献,能有效辅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小学高年级班级能在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开展集体活动。(提供佐证材料)

3.班级学风好。班集体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班级综合表现位列年级前三分之一,获得过乡(镇)中心校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先进荣誉奖;市直、县直学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颁发的先进荣誉奖。(提供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数量不超过3个,如果是校级荣誉需提供相应文件)

4.班级活动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认真组织参加阳光大课间活动,上好两操一课,班级成员普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开展德育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三次及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班级在集会、做操、外出、课间活动中纪律良好,表现突出;在班集体文体活动评比中获过奖励。(提供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数量不超过3个,如果是校级奖励需提供相应文件)

5.班级内务好。班级布置精美得当,文化氛围浓厚;教室、宿舍、分包卫生区干净整洁,无乱涂画、乱扔(倒)垃圾等行为,教学和清扫用具、学生物品等摆放整齐有序。(提供佐证材料)

6.班主任履职好。班主任带班理念先进、治班方略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履行岗位职责成绩显著,社会及家长满意度高。本年度内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驱赶、变相驱赶学生现象发生,未出现班级管理投诉事件,无乱收费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和校园欺凌事件,无其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事件发生。(提供佐证材料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7.班级绩效好。班级管理经验在校及以上得到认可或推广;班级学生辍学率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班级面貌改观大,师生信心足,后进生转化绩效明显;设岗育人,班级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学生学习生活生动活泼又井然有序;班级优秀学生或进步学生的提升率高于同年级其他班级,班级在校及以上各类活动(竞赛)中参与率、获奖率高于同年级其他班级。(提供佐证材料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指标分配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学校的情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指标分配办法,并予以公布。

(二)民主推荐

各学校在开展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推荐工作结束后要对拟推荐的学生和集体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三)县级审核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民主评议基础上,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要对学校推荐的学生和班集体进行认真审核、评选,由局长(部门)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按时报市教育局。

(四)市级评选

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由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参照评选条件,逐级等额推荐上报。市级先进班集体由市教育局根据报送材料择优评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报送材料进一步核查,对不按程序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指标取消,不再递补。

五、评选奖励

对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市教育局将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各学校可通过多种方式对获评学生和班集体予以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上报材料包括:

1.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提交材料清单

(1)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包含评选程序、公示情况、纪检部门意见)。

(2)推荐人员名单(以正式红头文件)一份。

(3)《许昌市三好学生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4)《许昌市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2.三好学生提交材料清单

《许昌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3.先进班集体提交材料清单

(1)《许昌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

(2)对照评选条件,分项整理材料,合并装订成册附目录,(不超过30页),一式一份。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以上材料请于6月28日前由县(市、区)教体(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报许昌市创业中心B座2011房间,电子版报至邮箱:xcsjyj1925@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2.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规范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要把评选过程与学生成长教育紧密结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晶爽      

电  话:2699897  

邮  箱:xcsjyj1925@126.com

 

附件:1.许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docx

2.许昌市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3.许昌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x

4.许昌市三好学生汇总表.docx

5.许昌市先进班集体汇总表.docx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