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直各单位: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集成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工作调度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鄢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负面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现予公布,请各镇各单位按照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事项进驻
《负面清单》涉及13个部门351个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除场地限制或涉密外,原则上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请有关单位克服困难,继续积极推进事项进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公示的《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作为应进事项,必须实现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前台或后台办理。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定期组织核查,对发现的“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问题线索向县主管领导、县委政府督查局和县纪委监委呈报报送。
二、提升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
按照改革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无差别和分领域综合窗口,综合窗口事项通办率要达到100%。在区域一窗受理的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可全部在综合窗口通办。请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综合服务素质。
三、完善工作机制
《鄢陵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每年组织核定一次,清单内事项,在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理详细地址(具体到房间门牌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步提供网上和移动端办理渠道,不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联系电话:0374-7161256、7363636
鄢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