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动态平衡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下列单位为鄢陵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鄢陵县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反眏。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2日,共7天。
受理电话:0371---7162320
鄢陵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